授權類型
特定系統授權 (DS)。使用者僅可在以下情況下安裝或使用軟體的每個副本或執行個體:1) 在訂單中所指示數目的指定處理器上;或 2) 訂單、文件中指示,或 Avaya 書面授權的軟體執行個體數目。Avaya 得要求依類型、序號、功能鍵、執行個體、位置或其他特定規格的順序來識別「特定電腦」,亦得要求「使用者」透過 Avaya 專為此目的建立之電子媒介向 Avaya 提供此項資訊。
同時使用者授權 (CU)。在任意時間內,按照訂單、文件中指示,或 Avaya 書面授權,如僅有已授權數量之「單位」存取或使用「軟體」,「使用者」即得於多部「特定電腦」或一台或多台「伺服器」上安裝並使用「軟體」。單位
為 Avaya 自行決定用以對授權計價之單位,不限為代理、連接埠或使用者、使用者或公司職務 (如網站管理員或支援人員) 名下之電子郵件或語音信箱帳號、或系統管理資料庫中由「軟體」用以允許使用者與「軟體」連接之目錄項目。「單位」得連結至特定、已識別之「伺服器」或「軟體」執行個體。